今年拉萨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2240元
拉萨晚报讯(记者王小涛)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拉萨市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2240元,缴费工作将于10月31日截止。
昨日下午,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00元,个体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20 ,即2015年个体缴费12240元。另外,拉萨市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月缴费基数最高为15300元,最低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0.6倍,即月缴费基数为3060元。缴费比例为28 ,其中单位缴20 ,个人缴8 。“个体缴费时间到10月31日就截止了,已经参保的人员要在10月31日前将12240元存入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个人银行存折(卡)中。”该工作人员提醒说。
“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带齐相关证件在10月15日前到市人社局进行办理,新参保和已经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都要在10月31日之前确保银行存折(卡)中金额在12240元以上。个体参保人员未按时存入当年养老保险费,造成银行代扣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缴费。”该负责人说,外地户口个体参保人员在拉萨市就业,需要在拉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要出示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参加过任何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还要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税务缴费凭证,也必须是原件。”该负责人说,跨省转入拉萨市参保的,需携带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另外,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近期在网上或微信里转发“无论在哪里参保,退休时必须回户籍地才能办理退休领取待遇手续”的消息纯属谣传。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按国家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政策执行。同时,还有关于谣传的退休年龄将推迟的有关信息,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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