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好友打电话咨询,办退休时视同缴费年限不能认定,经办人员答复说单位没为其缴费退休养老金,这可咋办?


  一、参保人基本情况


  参保人出生1969年5月,1986年10月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国企管理岗位,2024年5 月满55周岁,单位申报退休,告知其1992年3月及以前没缴纳退休养老基金,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人参保情况


  参保人明细显示缴费从1992年4月开始,一直以单位缴费至2024年5月,1990年至1992年3月没有缴费基数信息。


  三、相关政策规定


  国发(1986)77号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从1986年10月开始招收的合同制工人要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进基金专户。


  四、经办处理


  (一)去社保经办机构查单位申报大表档案,合同制工人缴费花名册上没有此参保人。


  (二)查招工花名册,看同批次招工的其他人员缴费情况,其他人员除调离一人,一个退休外,还有两人缴纳了退休养老基金。


  (三)查工资卡片,显示参保人1987-1991年都有定级、调资记录,工人类别显示固定工。


  (四)询问当年企业劳动人事经办人员证明其属企业正式工人,其父母都是城镇户籍,退休人员。


  (五)通过调查取证,认定为单位将参保人申报为全民固定工,未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应当向上级申报申请补缴。


  五、特别提示


  (一)参保人应熟悉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特别是身份不同,系统内显示的内容就不同,一般情况,系统设定合同制工人有一定年限的缴费基数信息。有的是个人账户建立前的一个或两个年度。


  (二)无论是参保缴费还是信息查询都要体现一个“早”字,三十几年前的事,很难找到相关档案材料和经办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