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社保新动态:涉及养老、医疗、丧葬费、独生子女等待遇
2022年,四川省社保出新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丧葬费、独生子女等待遇标准迎来新变化!涉及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家庭。提前了解,有备无患!
一、统一养老保险缴费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方面:将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6%,下调了4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仍为20%。
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方面:以全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参照,上限为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自2022年2月1日起,全省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个人医保账户划账金额调整为:在职人员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医保账户。退休人员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的2%,划入个人医保账户。
个人医保账户的使用范围调整为:由个人使用,拓展到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共同使用。
门诊医保待遇调整为:支付比例方面,在职人员为50%~60%,退休人员为55%~70%。起付标准方面,在职人员为200元,退休人员为150元。
三、丧葬补助金
根据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度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444元,折合每月3454元。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费的计算标准为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也就是说,四川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为:3454*2=6908元。与2021年度相比,提高了532元。
四、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8周岁止,每月可以领取5~10元;独生子女付退休一次性补助金,对于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加发5%的养老金。需要注意的是,加发后的比例不能超过100%。
写在最后:
四川省社保政策调整以后,所辖各市也将随之调整。比如,2020年,成都市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医保门诊报销、独生子女费用等也将随之调整。总体来看:此次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实现了全省统一,职工医保建立起共济保障机制,丧葬补助金逐年提高,独生子女待遇也略有提升,对于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来说,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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