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内容如下:[__LINK_ICON]
定义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参保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或病残退出劳动领域,仍具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参保范围
- 单位职工:凡年满16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保。
缴费
- 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16%。
- 个人缴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可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2025年起,男职工、女干部、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至63周岁、58周岁、55周岁。
- 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一般情况下需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但有说法称从2024年9月起,不同出生年份的男性缴费年限有调整,如76年3月之后出生的男同志统一交20年。
养老金计算
公式为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首次领取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2025年新变化
- 病残津贴:自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 大龄失业人员补贴:2025年1月1日起,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且离退休不到1年,或失业金已领完仍未找到工作且临近退休年龄的大龄失业人员,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养老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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