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
2月21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双贯标”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更加高效便捷。据了解,系统上线后,市民可在办事柜台直接办提取业务;公积金缴存、提取及提前还款等业务,在全市范围内可自由选择办理地点,不受县域限制;在办理业务时只需提供资料原件审核,无需再提供复印件。另外,缴存单位签订托收协议,可每月由公积金管理系统定期从单位指定账户自动划扣缴存住房公积金。今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对系统进行补充和完善,开发优化12329热线、网上服务大厅、官方微信、手机APP、自助查询机等多种服务平台,真正实现“让系统数据多跑路,缴存职工少跑路”的目标。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具有以下优点:
一是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取等业务在办事柜台直接办结,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办事柜台受理后推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台审核,即时划款,资金秒到。二是实现“就近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放业务办理权限,精简业务办理流程,践行“少跑腿、全城通办”的便民服务理念,各单位及职工可选择就近服务网点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网点遍布全市各县(市、区),办事群众可自由选择任一网点进行贷款业务申请,就近办理。三是实现“全辖通办”。提取业务在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可以自由选择办理地点,不受缴存银行及地域的限制,可就近办理。四是实现办事资料“大瘦身”。提取业务方面,取消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取款通知书》。申请提取的职工由本人携带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2、银行一类储蓄卡(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3、对应提取情况的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目前,上线初期全市受理公积金业务点共有34个,其中各管理部和各政务中心9个,各委托银行首批网点25个。
接下来会逐步扩充服务网点,解决“最后一公里”距离,实现“服务在身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更大的干劲开展工作,以更好的服务便利人民,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做出贡献。
记者:陈鹏飞、纪丹云
编辑:舒青 责编:郑惜欣 编审: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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