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1月大征期,25年4季度企业所得税工资填报高频问答+分录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1-10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年1月大征期已至,不少财务人员在申报25年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被工资薪酬填写问题难住——“计提未发的工资能填吗?”“社保和福利费要算进实发工资吗?”“和个税申报数据对不上怎么办?”

  别慌!今天就针对这些痛点,整理了4季度申报中工资薪酬的10大高频问答,覆盖填报口径、数据来源、税前扣除、特殊情形等核心问题,全是实操干货,建议收藏备用~

  Q1:申报表中“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有啥区别?分别填什么?

  A:这是最容易混淆的两个栏次,核心区别看两点:

  1. 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按2025年1-12月的累计数填,包括工资薪金、社保(单位部分)、公积金(单位部分)、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 数据直接取“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贷方累计发生额(比如“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所有明细贷方合计);

      2. 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仅填2025年1-12月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含社保、福利费等附加项,

  • 数据来自“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明细科目借方累计发生额。

      Q2:这两个栏次填“本季度金额”还是“本年累计金额”?

      A:必须填本年累计金额!此处针对25年4季度申报,需按2025年1-12月全年累计数据填报,而非仅4季度数据,否则系统数据比对会异常。

      Q3:2025年计提的工资,年底没发放,申报时能填吗?

      A:能填但要分栏次:计提未发的工资,需填入“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但不能填“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提示:2025年计提的工资,最晚要在2026年5月31日(汇算清缴截止日)前发放,才能在2025年税前扣除;逾期未发的,需在汇算清缴时通过《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Q4:2025年发放的2024年计提工资,该怎么填?

      A:填入“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Q5:“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包含个人部分的个税和社保吗?

      A:包含!这里填的是税前工资总额,个人部分的个税和社保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只是企业代扣代缴,需计入实发工资口径。

      Q6:什么样的工资薪金能全额税前扣除?

      A:核心是满足“合理工资薪金”要求,抓3个关键:①有正式的工资制度;②薪酬水平符合当地同行业标准;③已依法代扣个税。同时符合这3点,基本可全额扣除。

      Q7:社保、福利费、工会经费能算进工资薪金总额,用来算扣除限额吗?

      A:不能!工资薪金总额仅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含社保、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这些项目有单独扣除标准: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工会经费不超过2%,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8%(依据财税〔2018〕51号,超支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Q8: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工资,该怎么填?

      A:不管是否通过该科目核算,只要属于2025年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或实际支付的工资,都要按对应口径填写。建议后续统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渡核算,避免漏统计;若已直接计入成本费用,需单独统计,确保申报数据完整。

      Q9:实习生工资要填进工资薪酬栏次吗?

      A:大学生实习、临时工提供类似职工服务的,无论个税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申报,会计上均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建议填入,同时留存劳务协议/实习协议备查。

      Q10:申报数据和个税系统收入数据对不上,怎么办?

      A:先排查3类常见原因,再按步骤处理:

      1.跨年发放工资(如25年发24年工资);

      2.实习生/临时工薪酬计入职工薪酬但个税按劳务报酬申报;

      3.申报时漏算/多算奖金、补贴。

      处理步骤:

      1. 整理差异明细清单,标注原因;

      2. 留存工资表、发放凭证、个税申报表等资料;

      3. 若为合理差异,申报时无需额外操作,备好资料以备核查即可。

      【案例】去年深圳某小微企业因未标注差异原因,被税务要求补充说明,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工资相关分录实操(附申报对应关系)

      解决完填报问题,再补充分录实操!很多财务因分录不规范导致申报出错,以下是高频场景标准分录+申报对应关系,新手也能零失误:

      场景1:2025年12月计提当月工资(含单位社保、公积金)

      假设当月管理人员工资10万元,生产人员工资20万元,单位承担社保3万元、公积金2万元(个人部分社保1.2万元、公积金1万元):

      借:管理费用—工资 100000   

       生产成本—工资 200000   

       管理费用—社保(单位) 30000   

       管理费用—公积金(单位) 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300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 30000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单位) 20000

      申报对应:分录中“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合计35万元(30+3+2),直接计入申报表“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场景2:2025年12月发放当月工资(代扣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及个税)

      假设代扣个税1.8万元,实际发放金额=30万-1.2万-1万-1.8万=26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300000   

       贷:银行存款 260000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12000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8000

      申报对应:分录中“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借方30万元(税前总额),计入申报表“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场景3:2026年1月(25年汇算清缴前)发放2025年12月计提的绩效工资5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申报对应:2026年1月发放的5万元,因4季度申报表(申报期为2026年1月)填报的是2025年1-12月数据,发放时已超出2025年度,无需在4季度申报表中补充计入;无需额外附说明,留存发放凭证备查。

      场景4:支付单位及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 30000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单位) 20000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12000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10000   

       贷:银行存款 72000

      申报对应:单位部分社保、公积金已通过场景1计入“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此处仅为支付分录,不重复填报。

      工资薪酬填写的核心就是“分清口径、找准来源、留存凭证”,掌握这些要点,4季度申报就能少走弯路~ 若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2026年1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职工薪酬咋填##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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