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1849字 阅读5分钟
声明:本文内容均是根据权威医学资料结合个人观点撰写的原创内容,文末已标注文献来源,为了方便大家阅读理解,部分故事情节存在虚构成分,意在科普健康知识,如有身体不适请线下就医。
随着胃肠镜检查的普及,越来越多人在体检中被查出肠息肉。虽然大多数息肉是良性的,但部分息肉若长期不管,可能一步步演变为结直肠癌。
于是,关于息肉的种种“传言”也开始流行起来。其中就有一个特别扎眼的说法:“牛肉是息肉的催化剂,吃了就会恶化。”这是真的吗?

本文就来系统讲讲:肠息肉到底怕什么?哪些食物该少吃?牛肉到底冤不冤?
息肉不是“癌”,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肠息肉指的是肠道黏膜上的异常突起,大致分为两类:

· 一类是增生性息肉,良性,癌变风险低;
· 一类是腺瘤性息肉,可能朝着恶性转变,是结直肠癌的“温床”。
据《中华消化杂志》统计,约95%的结直肠癌都起源于腺瘤性息肉,尤其是大于1cm、多发、绒毛状结构的息肉,风险更高。

虽然“发现即切除”是目前最有效的防癌策略,但术后饮食也非常关键。吃错食物,可能让息肉快速“回血”。
牛肉真的是“催化剂”?关键看怎么吃牛肉本身并不是“有毒食物”。它富含优质蛋白、铁、锌等营养元素,对身体有不少好处。

但为什么有人说它是“息肉催化剂”?主要是因为:
· 牛肉属于红肉的一种;
·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旗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报告,红肉被列为“可能致癌物”,与结直肠癌有关联。
红肉中的肌红蛋白、亚铁血红素在高温烹饪后可能形成潜在致癌物,比如亚硝胺、杂环胺、多环芳烃等。

所以,牛肉不是不能吃,而是吃法决定风险。
建议:
· 控制每周红肉摄入量在350~500克以内;
· 尽量选择炖、煮、蒸等低温方式,避免煎、烤、炸;
· 搭配高纤维蔬菜一起吃,能减少肠道接触致癌物的时间。
除了牛肉,这3类食物更应“敬而远之”
如果你已经被查出息肉,或者家族中有人患过肠癌,那你在饮食上更要小心以下这三类食物:
01. 加工肉类:香肠、腊肉、培根
这是真·致癌物。

IARC已将加工肉类列为1类致癌物,和烟草、石棉一个级别,明确与结直肠癌风险增加相关。
加工肉类在制作过程中会加入大量亚硝酸盐、防腐剂,在肠道中易转化为亚硝胺类致癌物。此外,烟熏、腌制、烘烤等工艺也会产生多种有害物质。
尤其对息肉患者来说,加工肉类就是“火上浇油”。

建议:息肉术后或高风险人群,应完全避免摄入加工肉类。
02. 高脂肪、高热量食物:炸鸡、奶茶、蛋糕
别小看这类“快乐食品”,它们可能是肠道的“慢性毒药”。

高脂饮食会刺激胆汁分泌增加,过多的胆汁酸进入肠道,在肠道菌群作用下可转化为次级胆汁酸,具有促炎、致突变、促癌作用。
此外,这类食物热量高、营养密度低,容易导致肥胖,而肥胖本身就是结直肠癌的独立风险因素。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研究表明,肥胖人群的息肉复发率明显高于正常体重者。
建议:
· 控制体重,避免超重;
· 减少摄入高糖、高油的加工食品;
· 每天保证一半以上的饮食来自天然蔬果和全谷物。

03. 酒精类饮品:白酒、啤酒、红酒
“喝点红酒养生”的说法,到了肠息肉这儿可不成立。
酒精代谢物乙醛已被证实具有致突变和促癌作用,能损伤肠道黏膜屏障,加速息肉生长。

研究发现,经常饮酒的人群中结直肠癌发病率明显升高,尤其是每日饮酒超过30g的人群。
建议:息肉人群应尽量戒酒,即使社交场合,也尽可能选择无酒精饮品代替。
息肉术后饮食该怎么吃?牢记“三多三少” 
为了防止息肉复发,饮食上建议遵循“三多三少”原则:
· 多蔬菜水果:富含膳食纤维,帮助肠道蠕动、稀释致癌物;
· 多全谷杂粮:如燕麦、糙米、小米,提供抗氧化成分;
· 多优质蛋白:如鸡蛋、鱼肉、豆制品,避免营养不良;

同时:
· 少红肉加工肉:控制摄入总量和烹饪方式;
· 少高脂高糖食物:避免肥胖和糖代谢异常;
· 少酒精饮品:肠息肉患者应禁酒为佳。

再搭配规律作息、适度运动、定期复查,才能真正把肠息肉防在“癌变”之前。
写在最后“发现息肉=癌症”的说法,是误解;“吃牛肉会催化息肉癌变”,也是片面说法。

真正决定息肉命运的,是你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与其谈“牛肉色变”,不如从现在开始,管住嘴、迈开腿、早筛查。
健康不是一顿饭决定的,但每一顿饭都在为你的未来投票。
参考资料:
[1]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红肉与加工肉类致癌风险评估报告》,2015年[2]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结直肠癌现状及趋势分析报告》,2023年[3] 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中国肠息肉处理共识意见(2022版)》[4]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肥胖与肠息肉复发风险关系研究》,发表于《中华肿瘤杂志》,2021年第43卷
感谢每一位关注我们的你!有你在,我们会更好!
本站是社保查询公益性网站链接,数据来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内容以官网为准。
定期更新查询链接数据 苏ICP备17010502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