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人 这些线下业务已恢复!
关于恢复集宁区
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的通知
根据《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24号公告》要求,12月9日起,逐步恢复集宁区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集宁区政务服务大厅属人员密集场所,为了确保办事群众的安全,按照《公告》第三条要求“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根据需要确定防控措施”,12月12日起,实行大厅限号办理,凡进入集宁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扫“乌兰码”,佩戴口罩进厅。今后具体防控措施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请广大办事群众做好个人防护,间隔一米有序排队叫号,办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业务办结后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即办即走,减少不必要的聚集。
业务咨询电话
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及流程,请提前咨询具体业务窗口,咨询电话如下:
大厅咨询台 咨询电话:
8303908
集宁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
8815013
集宁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218991
集宁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
8303461
集宁区医保局 咨询电话:
8188230
集宁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
8303441
集宁区社保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811316 8237607
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8305319
集宁区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
8300441
集宁区城管局 咨询电话:
8303259
集宁区住建局 咨询电话:
8309157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自然资源分局 咨询电话:
8250816
集宁区发改委 咨询电话:
8303912
集宁区文旅体局 咨询电话:
8259303
集宁区财政局 咨询电话:
8181825
集宁区农牧水利局 咨询电话:
8259303
消防救援大队 咨询电话:
8303591
自来水公司 咨询电话:
8303441
烟草专卖局 咨询电话:
8298021
特此通知
编辑:王晶晶 乔敏敏
审核:宋晓燕 徐吉宝 孟宇
终审:郑少慧
来源:集宁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乌兰察布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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