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河北9医院省级定点,这些新变化要知道
好消息!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的通知,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从原来的9种增加到21种,省级定点医院在原有8家的基础上,增加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增至21种2018年底前,根据工作要求,各市要在已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等9种大病集中救治基础上,将肺癌、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2种疾病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罹患耐多药结核病和地方病等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集中救治范围。
省级定点医院增加1所
各地也要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辖区内定点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设置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或省级医院。省级定点医院在原有8家的基础上,增加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河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省级定点医院名单
河北省人民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河北省儿童医院
河北省胸科医院
河北省中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组建新增病种省级诊疗专家组
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组建新增病种省级诊疗专家组,负责对全省疑难重症病例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及开展专业质控工作。各地也要成立市级、县级诊疗专家组(包含中医专业),负责辖区内有关病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业务指导工作等。
河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肺癌等12种疾病省级救治专家组
“先诊疗、后付费”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继续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发挥家庭医生、计生专干、村医的作用,组织大病患者有序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河北省农村贫困患者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流程》要求,开具转诊单,严格规范转诊,有效落实上下转诊和分级诊疗。对于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贫困住院患者,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市域范围内“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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