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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一年医保缴费时


  今年又有什么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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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启动,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乐清户籍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时应以户为单位,即每户的所有成员都要一并参保。


  对经过有关部门确认的建国前农村老党员、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个人无需缴费;父母一方已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亦无需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市外迁入尚未参保的复员军人、婚嫁人员、归正人员、大学毕业生,以及到龄未能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职工医保费的退休人员等,符合参保条件的可在三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本次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广大市民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携户口本、身份证并以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或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儿须凭户口簿到乐清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据了解,与去年相比,今年个人出资额提高至300元/人/年。其中仙溪、湖雾、龙西、岭底、智仁、淡溪硐垟片、四都片、芙蓉雁湖片、大荆镇安片、白石中雁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财政配套610元/人,门诊、住院报销比例等待遇也将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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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江晓婵


  校对:李 莹


  编辑:黄侨丹


  记者:马逸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