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企业医保和社保缴费基数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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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


  赣州的医保按工资实际作为基数缴纳,社保则按统一基数缴纳,并且缴纳办理时间又不同,建议医保像社保一样,确定统一缴费基数,上不封顶,以免老板不满意,员工有意见,办事人员觉得麻烦。可以到广州等地学习一下,他们办社保和医保都是统一缴费基数。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申报,2019年基数调整中,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赣州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社平工资”)60%的,按上年度市社平工资的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市社平工资300%的,按上年度市社平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根据赣人社字[2019]187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赣州市社平工资为4233元,据此确定2019年度医疗、生育保险最低申报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540元,最高申报缴费基数不得高于12699元。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社平工资”)60%的,按上年度省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省社平工资300%的,按上年度省社平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根据赣人社字[2019]187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江西省省社平工资为4736元,据此确定2019年度工伤保险最低申报基数不得低于2842元,最高不得高于14208元。


  您提出的“像社保一样上不封顶,确定统一基数缴纳”问题,社保的职工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月缴费基数。并不存在“上不封顶”的情况。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补充回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确定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87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2〕9号)文件精神,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申报。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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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全南县含水路农业银行点


  领取社会保障卡手续复杂


  市民:


  本人在全南县含水路农业银行在领取我三岁儿子的保障卡的时候!被工作人员要求我老公去派出所出证明,证明我儿子是我和我老公的,她说因为户口簿上有我老公跟他哥的名字,所以这小孩不知道是谁的,后来我老公还把出生证明给她看也不行,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因为我的户口还没有改还在我妈家,我领也要出证明!证明是我儿子的监护人!我都弄晕了领张卡还这么麻烦的!我就想有个解释!


  全南县政府办 :


  陈女士的诉求件已获悉,我县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对陈女士的诉求答复如下:


  社会保障卡是省人社厅发行的用于人社等各项业务领域的有效凭证,一人一卡。为保障社保卡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精准发放,社保卡的发放有较为严格的规范要求。其中,16岁以下人员社保卡的领取要求为:属同一户口簿中的家庭成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可领取户口簿中所有人员的社保卡;激活要求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便可激活。如果父母亲(法定监护人)与小孩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父母与小孩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为小孩的祖辈且户口簿内有叔伯而无法区分小孩的父母亲的,银行要求需出具出生证明才能激活。


  2018年底,陈女士到县农业银行领取其小孩的社保卡时,陈女士出具的户口簿中,户主与陈女士的小孩属祖孙关系,而户口簿内无陈女士、有陈女士老公和其他叔伯。为了保证社保卡的精准发放以及领取小孩社保卡时同步激活,县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要求陈女士提供与社保卡人员的关系证明,这符合社保卡领取及激活的规定。


  陈女士反映,小孩社保卡未领取。经查我县农业银行的社保卡发放记录,陈女士小孩的社保卡已于2018年12月4日发放,记录本上有陈女士本人的签字。但为使陈女士小孩有社保卡,我县人社局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于2019年7月13日为陈女士小孩办理了补制社保卡的手续,补制了陈女士小孩的社保卡,且免除了补卡费用(按省人社厅的规定,补换卡需收取32元每张的费用)。


  “问政赣州”平台


  确保老百姓诉求有着落、有回音


  为保证真实性


  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引用原文


  来源:综合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客家新闻网


  见习编辑:李曦 实习编辑:宋亚丽


  编审:李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