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黄惠勇早期在湖南中医学院、中医诊断研究所工作,1998年7月进入张家界从政,历任永定区副区长,武陵源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家界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1年9月,在张家界任职13年后的黄惠勇再次回到学校,任湖南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研究院)党委书记。2017年7月,黄惠勇转向政府机构,历任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除张家界的13年任职经历外,黄惠勇都在与医疗卫生相关的学校、研究所、和政府机构任职。目前湖南省纪委尚未透露黄惠勇因何被查,却让人联想到近期的医疗反腐之风。


  如果溯源医疗反腐,可追踪到今年的1月10日,2020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今年要在“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作风上狠下功夫”。2月中旬,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对2020年的工作计划特别提到“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当时提出的“突出问题”,到如今越来越明了。在中纪委的“重点领域正风反腐观察”系列中,医疗和金融、工程和土地领域、环保领域、国有企业、资源领域并列为六大重点领域之一。文章提到,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直接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要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从各大公立医院,到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再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都被列入严查范围。


  今年的中下半年,医疗领域多名领导干部接连落马。


  6月2日,湖南省湘阴县康复医院院长易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6月28日,云南省普洱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文俊,普洱市人民医院原副院长杨文红被查;


  7月6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吴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7月13日,江苏省泰州市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商继华退休后落马;


  7月29日,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王云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医疗领域的腐败可能有多深?大家可能记得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天朝受贿一案,作为公立医院负责人,王天朝通过医院工程建设、人事任免、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等渠道收受贿赂1.16亿元,其中包括房地产老板赠送的100套房产,100个车位,被戏称为“双百院长”。


  近期还有一个例子,7月21日,安徽省某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金某某的案例被公开,在2007年至2018年间,金某某通过为请托人在承建工程项目、销售医疗设备、销售药品、支付货款、结算工程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受贿1161.1万元、4000欧元。


  “一把手”被查,究其原因,中纪委在《严查医疗腐败 解决民生痛点》一文中表示,“医疗系统专业性强,医院院长往往既是行政领导又是权威专家,话语权大,一旦失守,很容易造成大面积腐败”。


  对医疗系统负责人,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固然重要,下面的“微腐败”也不可忽视。如林芝市人民医院财务科原科长仁增多吉,据办案人员介绍,仁增多吉将身边熟人信息、医院医保系统中套取的住院人员信息和有关票据,提供给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某电子设备公司负责人,要求其伪造虚假医保报销票据,再从医院住院部借用住院收费专用章加盖到伪造的票据上进行平账,并以医院需要留存备用金为由,非法占有住院日结账现金。通过这种暗箱操作,仁增多吉在2015年11月至2019年1月的三年间,就贪污公款503万余元、挪用公款80万元。


  《严查医疗腐败 解决民生痛点》评论还称:在我国医疗资源紧张,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的境况下,这些腐败行为导致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等问题,加剧了医疗资源的浪费,令群众利益蒙受损失。


  不单被蒙在鼓里的病人深受其害,还有被轻易套取的公共财产。湖南省平江县纪委监委在一次审查中,竟揪出了114份“问题处方”,涉案金额达7.3万元。纪委发现,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义违规报销、中饱私囊,并非一人,最终5人被处分、1人被停职、9人被通报批评。


  为推动医疗行业祛歪风树新风,从开展专项整治到制度上完善医疗体系,近两个月都有不少动作:


  6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等九部门对外发《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6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围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7月24日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其中包括制定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责任追究及督察机制政策文件,制订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设若干规定,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


  最终,是要让医院的各项事项运行在阳光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潇湘晨报记者柴归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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