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要求,在全省平均工资公告下发前,我市2023年1-7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上一年度执行(即上限19899元、下限3980元),请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2023年度全省平均工资下发后次月起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请及时关注“东营医保”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来源:东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