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通过预拨医保基金、推行医保业务“线上办”、落实减征缓征政策等多重举措,为我县疫情防控筑起一道医保屏障。


  疫情期间,县医保局推出医保业务“线上办”,采取“不见面”经办服务模式,引导参保人员、参保单位通过“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e福州”APP、邮寄等非接触式办理医保各项业务。


  可线上办理的业务:


  特殊病种的认定审批;


  转外就医的认定审批;


  企事业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落实省市减征缓征政策:


  对我县所有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对因疫情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在单位减征医保保费的基础上,需向医保局申请叠加缓缴,疫情结束3个月内,企业补缴延期医保费用,缓缴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不划拨个人账户、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


  疫情发生以来,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做到早行动、早落实。1月23日,在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关键药物抗干扰素全市仅200支的情况下,我县争取到100支,为救治提供坚实的药物保障;1月26日预拨医保基金200万元给县医院,减轻医院救治压力;做好防疫宣传工作,组织我县范围内9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取张贴海报、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等形式普及知识,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指导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退热、止咳药实名登记,对购买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做好信息登记,并实行日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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