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创新医保服务方式
9月1日,海伦市医保局开始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让更多的城镇居民享受到国家这一惠民政策。
今年海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所调整,该市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成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70元,城镇在校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75元,重度残疾、60周岁以上特困居民,成人每人每年110元、重度残疾学生儿童每人每年60元。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为4个月。该市医保局在延长缴费时间的同时还创新服务形式,在哈尔滨银行海伦市支行设立便民服务工作窗口,方便了参保人员办理更改信息和缴费等业务。在缴费大厅前来参保缴费咨询的城镇居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城镇居民办理缴费的各种手续,确保城镇居民都能及时补缴2016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局党组副书记郭春雨说:“2016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15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止。正常续保城镇居民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哈尔滨银行海伦市支行营业厅缴费,在校中、小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居民户口簿家庭信息有变动,如死亡、迁出、参军、上学等,直接在医保局信息修改处办理信息修改,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持户口簿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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