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2020年苍南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较大调整
11月13日,苍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在行政中心召开,全面部署落实《2020年度苍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对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了政策说明。据了解,与往年相比,2020年苍南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较大调整,其中,2020年度本县城乡居民医保费筹资标准为1150元/人(含大病保险6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800元/人(含大病保险39元),个人缴纳350元/人(含大病保险26元);2020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金额由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0万元调整为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住院费用最高限额20万元。县内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县内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县内民营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80%调整为75%;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14种慢性病门诊治疗扩大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指定药店。县内乡镇卫生院及医保联网结算村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其中肺结核报销比例70%),其他医疗机构及指定药店报销比例35%(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50%)。取消“宫颈癌、乳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的规定。
会议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加强宣传发动,握时间节点,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强化合力,2020年全县要继续保持109万人的参保任务,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并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参险率达到100%。
(原标题《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调整 筹资标准为每人1150元》,编辑 张银燕)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