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禹州医保报销业务保持正常
本报讯 1月9日,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七场新闻发布会公布,疫情期间禹州市医保报销业务均保持正常。
许昌通报指出,医保报销业务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大类,其中门诊报销分普通门诊报销、重症慢性病购药报销和重特大疾病购药报销,住院报销分本地住院报销和异地住院报销。疫情期间,门诊报销方面,普通门诊报销在医院正常结算;重症慢性病购药,由原来一次性购药半个月延长到一次性购药一个月,也就是可以报销一个月的量;重特大疾病购药实行“预约购药,延后报销”,群众疫情期间购买药物,可在疫情结束后,持发票等相关手续到市医保中心门诊待遇审核科报销。住院报销方面,本地住院报销在医院正常结算;异地住院正常转诊在三大医院,即禹州市人民医院、禹州市中医院和禹州市中心医院办理,非正常转诊在网上或通过医保中心电话办理,无论正常转诊或非正常转诊,都在异地报销,目前均保持正常。
疫情期间,禹州市依据地理位置分布,本着方便群众就近购药的原则,开通了七家重症慢性病定点药店,公布了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安排各药店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沟通衔接,以便群众购药。在乡镇居住的慢性病人需到乡镇卫生院购药的,按照防疫规定进行或由各村志愿者协助解决。
除此之外,禹州市多措并举,做到疫情期间“五不断”:即政策保证不断,基金结算不断,经办服务不断,信息报送不断,信息沟通不断,确保疫情期间群众正常医疗服务保障不受影响。(王正勋 侯林峰 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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