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今天(15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征缴期将持续到2022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提升至每人每年350元。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是我市每年按照国家最低要求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进行的。据悉,城乡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共同构成,个人缴费标准与政府财政补贴每年都会相应提升。例如,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标准为860元(个人缴费280元+财政补助580元),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标准为930元(个人缴费320元+财政补助610元),2023年也将同步提升。同时,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也越来越广,比如,国家每年都会新增一部分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今年出台的门诊共济保障办法以提高参保人的门诊待遇等等,都是将参保人待遇提升的福利。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不能重复参保,即职工医保的人员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如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人员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应先到所属税务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手续。而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后转参职工医保的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申请线上停保,避免因重复参保导致无法报销。


  此外,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市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黄小芳:从去年开始,我们阳江推出了一项新的便民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社保卡里面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如果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需要本人持社保卡实体卡或者使用手机打开医保电子凭证,到6个县(市、区)的税务征缴窗口现场线下缴费。


  市民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相关缴费指引、资讯可关注“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详细了解。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到12月31日截止,过期将不允许补缴,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以解除后顾之忧。


  文字:聂林晴


  摄像:冯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