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是民生热点,也是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服务的重点。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做好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关于切实落实异地就医各项政策要求的通知》(国医保监函1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紧急通知》(苏医保发〔2019〕32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宁医发〔2019〕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就进一步简化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手续通告如下:


  1.转外就医备案的范围


  因病经南京市定点三级医院诊断需转异地诊治的参保人员。


  2.转外就医备案的办理流程


  (一)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填写《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并由医院审核盖章确认。


  (二)参保人员将《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就近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登记。


  3.转外就医备案的延期和变更


  转外就医备案周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周期结束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延期或变更转诊信息的,可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医疗文件到南京市异地就医各级经办柜台办理延期或变更。


  4.转外就医备案后的异地就诊


  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持卡在就医地所有联网资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未能直接刷卡结算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宁申请零星报销。已经刷卡结算的医疗费用,不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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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手续简化后带来的新变化


  1.转外就诊备案流程针对所有险种,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2.不再限定转入医院,表格内只填地区信息,一般以“市”为单位,例如“浙江省杭州市”;全国目前有七个地区实现了“省统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这些地区只要选择“省”信息即可,例如“海南省”。


  3.转外就诊的周期从原来的半年变为1年。周期结束后如果患者因病情需延期或变更信息的,可凭外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医疗文件就近到南京市异地就医各级经办柜台办理延期或变更。


  4.转外就诊从原来的“主任医师签字”变为“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签字”。


  5.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内,您可持省卡在就医地所有联网资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未能直接刷卡结算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宁申请零星报销。


  (内容来源/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 编辑/沈籼蓥 南京江北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