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资妹儿从资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标明:从本月起,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资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治疗,均可进行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据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卿明华介绍,《细则》的出台,将为全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减轻门诊用药费用负担。


  下面资妹儿就来给大家说说这个《细则》的一些具体内容↓↓↓


  “两病”的保障对象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三、四档次)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


  “两病”患者的认定标准以医学诊断标准为依据。


  “两病”认定机构,原则上应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县(区)可放宽至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在职临床医生认定,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两病”认定机构。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适用药品范围


  为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药物。


  “两病”患者保障待遇


  在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200元/人/年,糖尿病(Ⅰ糖尿病除外)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年。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Ⅰ糖尿病除外)的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一个统筹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给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两病”门诊用药医疗费用、单病种医疗费用、单行支付药品费用合并计算,合并后的支付金额不超过各档次年度统筹基金封顶线标准。


  特殊情况


  文件载明,对已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的Ⅰ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及已将“两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的医疗救治救助人员,继续执行原有政策,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