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医保相关业务,将统一通过“宝鸡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公 告
根据机构改革需要,“宝鸡医保”微信公众号已正式上线,为方便群众,宝鸡市医疗保障局拟于2019年7月31日00:00至8月1日00:00进行微信公众号上线切换。在切换完成后,原在“宝鸡人社”和“宝鸡人社12333”两个微信公众号上办理的医保相关业务,将统一通过“宝鸡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主要包括:药品目录查询、服务机构查询、灵活就业医保缴费、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在集中缴费期内实时开通)等业务。在系统切换期间,停止办理以下事项:
一、暂停在“宝鸡人社”的微信公众号办理“灵活就业医保缴费”业务。
二、暂停在“宝鸡人社12333”的微信公众号办理“灵活就业医保缴费”业务。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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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滕阳 | 审核:娄利平 杨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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