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2020年1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医保窗口不再手工报销市内医院慢性病费用!
2020年1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医保局医保窗口不再手工报销市内慢性病费用。市内医院诊治慢性病必须带上二代社保卡在医院直接报销。
需要报销医药费的
看过来!
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须知
一、鄂尔多斯市内医院就诊必须带二代社保卡在医院直接报销,出现医院系统崩溃等极特殊情况而无法在医院直接报销的,需要医院医保科出具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二、鄂尔多斯市外医院就诊必须带二代社保卡,入院前先备案,备案方式如下:
(一)就近备案: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备案人员身份证和社保卡,就近选择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电话备案:紧急就医可通过电话(8572280、8586822)临时备案。
(三)网上备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局官网(www.nm12333.cn)备案,或下载“内蒙古12333”手机客户端,注册登陆后备案。
三、就诊医院已开通异地直报的,须在医院直接报销,否则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一)无法直报的,到市医保局医保窗口报销,所需资料为:发票、诊断书、费用明细、本人建行卡或二代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院期间同一家医院的门诊票可以和本次住院一起报销,其他一概不予报销。
(三)咨询电话:8586865
慢性病患者报销医药费须知
一、2020年1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内医院诊治慢性病必须带上二代社保卡在医院直接报销(持本人医保卡读取信息,现金结算,累计金额达到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市医保局医保窗口不再手工报销市内慢性病费用,切记!
二、医院直报前须在市医保局医保窗口先备案,慢性病备案所需材料:诊断书原件、身份证。慢性病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因此有过慢性病报销记录的,不需要重复备案。
三、鄂尔多斯市外医院产生的慢性病门诊费用,一年报销一次,于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底,持现金结算发票(刷医保卡的票不予报销)、处方、本年度诊断书原件、身份证、本人二代社保卡或建行卡到市医保局医保窗口报销。
四、个人账户余额高于起付线的门诊慢性病费用不予报销,个人账户结余较大时,请优先选择刷医保卡。
五、报销比例:在职人员起付线2000元/年,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起付线1500元/年,报销比例70%;封顶线均为10000元/年。
六、咨询电话:8586865、8586863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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