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大病保险须一次性缴纳12年。


  退休人员大病保险一次性缴纳12年


  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蜀荣介绍,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发现有部分用人单位内部管理松散、退休人员无人管理,造成退休人员的大额医保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影响待遇享受。有的单位改制、破产等,也会影响退休人员享受相关待遇。有的退休人员则随子女常年居住在外地,每年要来回往返缴纳大额医保费,比较麻烦。


   为了保证退休人员能正常享受相关待遇,市人社局对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政策进行调整:从1月1日开始,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的方式,从原来的按月缴费调整为一次性缴费,一次性缴足12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用后,即可终身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保待遇。


  退休人员12年个人承担230元


  一听到要一次性缴纳12年的费用,很多人会觉得可能需要不少钱。但其实,这部分钱并不多。


  从2017年元月开始,原缴费标准和缴费主体构成不变,即: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用人单位负担80%(6.4元),个人负担20%(1.6元)。


  如果您是退休人员,就只需负担个人部分,应该缴:1.6*12*12=230.4元。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须个人一次性全额缴纳,应该缴:8*12*12=1152元。


  李蜀荣解释说,截至2017年元月1日,如果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已满或超过12年的,不再缴纳大额医保费;未满12年的,需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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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额医疗补助保险门诊报销范围


  门诊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和比例: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在门诊施治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斥药、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使用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患者使用人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等门诊特殊病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待遇后,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补助40%。


  大额医疗补助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参保职工住院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起付标准部分以及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三级医疗机构补助20%,二级医疗机构补助3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补助40%。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补助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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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医疗保险专用病历1月起停用


  住院看病持医保卡(社保卡)和身份证即可


  西安市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都有一个蓝色封面的医疗保险专用病历,这种专用病例已经使用了17年。随着信息化管理程度的逐渐提高,从2017年1月1日起,它将停止使用。


  1月1日起,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只需持西安市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参保人员,也不再办理《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享受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职工在二次报销时,以定点医药机构提供的《陕西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陕西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依据,不再需要提供《统筹基金支付卡》复印件。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杨航莉介绍,目前,各定点医院正在调整市医保参保职工门诊和住院的办理流程,做好衔接工作。


  有7市15家医院成为西安市异地就医点


  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在陕西省内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和长期工作人员,可在这15家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


  以后,这些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时,可持医保卡(社保卡)办理挂账住院结算,只需负担自付部分费用即可,不用再垫付住院费,也不用来回奔波保险住院费,可直接结算。目前已有咸阳、安康、渭南等7个地市与西安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此次新增的医院在宝鸡、汉中、铜川、韩城,共计15家。


  1.咸阳市中心医院 三甲 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2.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乙 咸阳市毕塬西路付10号


  3.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三乙 咸阳市文林路中段38号


  4.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 三乙 咸阳市渭阳西路52号


  5.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三甲 咸阳市渭阳西路副2号


  6.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三甲 咸阳市渭阳西路5号


  7.咸阳步长中医心脑病医院 二甲 咸阳市秦都区统一西路35号


  8.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医疗急救中心 咸阳市底张镇


  9.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甲 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红卫路


  10.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 三级 汉中市三石马坡傥骆路十字


  11.安康市人民医院 三级 安康市江北大街38号


  12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二级 安康市张岭水电大街


  13.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 三乙 铜川市人民东路78号


  14.陕西压延设备厂职工医院 二级 陕西渭南富平县庄里镇


  15.韩城市人民医院 二甲 韩城市龙门大街南段


  信息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社保业务可上网经办


   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社保网上经办业务系统开通了,以后参保单位办理社保业务更轻松。


  网上经办系统加载在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http://113.140.18.123/xawt/login.jsp)。目前,社保业务网上经办主要针对参保单位,开通了四项功能:包括人员增减变动功能,参保单位可进行个人停保、续保、新参保及批量停保、续保、新参保等业务操作。基本信息维护功能,包括单位经办人员、联系电话及地址修改;个人联系电话及地址修改等。查询功能,参保单位可进行缴费信息查询、单位补退收查询、单位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单位人员变更信息查询;以及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人员补退收查询、人员缴费查询等。打印功能,参保单位可打印缴费通知单、自行缴费单位缴费电子发票、已支付社保待遇结算单据等。


  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内,已有创业贷款、医保卡挂失、居民医保缴费及查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及查询、军转干部安置、社保网上经办等18项业进驻。此外,正在加紧推进信息化建设,将会有更多的业务上线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各参保单位须于每月1至28日在网上经办系统中办理次月人员增减变动。有关补缴、缴费基数变更、退收等审核业务,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凡在西安市参保的单位,均应申请开通网上业务经办服务。


  为确保网上业务的安全性,开通网上经办业务必须先办理CA电子证书(已有CA电子证书的参保单位,只需开通CA社保服务即可),各参保单位办理CA电子证书后,自行在网厅注册开通。


  新闻链接:CA电子证书可在以下地点办理:


  1.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3楼)


  2.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1楼101室陕西CA客户服务


  3.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1707室(市政府政务大厅以北500米)


  4.区县参保单位办理CA电子证书的,可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汇总名单后,联系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统一集中受理,分批驻点办理。


  西安市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第二批签约工作启动


  被列入《第二批医疗保险签约医药机构名单》的医药机构,应于即日至2017年1月10日到所属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办理联网手续。


  据了解,自西安市取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行政审批、实行协议管理后,申报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数量大幅增加,目前已有1045家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通过协议管理审核。


  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蜀荣同时表示,针对有群众反映联网速度慢的问题,市人社局会督促各运营商加快专线施工进度。未实现联网的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也要加快相关资料报送进度,确保联网尽快到位。


  对于户县、周至、高陵、临潼、蓝田、阎良和长安等区县,市人社局信息部门将统一安排时间上门安装刷卡系统。


  同时,西安市人社部门将向社会公布签约名单,市民可登录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查询:www.xahrss.gov.cn。


  西安晚报记者 郭欣为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