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报销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按照蓝田县医疗保障局、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蓝田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因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信息维护,西安市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等原因,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日期间住院人员未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一站式”报销,现将开展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零星报销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销人员范围


  2022年1月1日起(以入院时间为准)住院且未结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


  二、报销所需资料


  1.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


  2.住院医疗发票(原件);


  3.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患者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三、资料接收时间


  2022年6月6日起。


  请各参保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职工(含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交资料。


  四、资料提交地点


  蓝田县医保经办中心服务大厅(蓝新路96号建行院内)


  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2年5月30日


  来源:蓝田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