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报销的通告
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报销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按照蓝田县医疗保障局、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蓝田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因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信息维护,西安市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等原因,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日期间住院人员未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一站式”报销,现将开展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零星报销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销人员范围
2022年1月1日起(以入院时间为准)住院且未结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
二、报销所需资料
1.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
2.住院医疗发票(原件);
3.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患者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三、资料接收时间
2022年6月6日起。
请各参保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职工(含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交资料。
四、资料提交地点
蓝田县医保经办中心服务大厅(蓝新路96号建行院内)
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2年5月30日
来源:蓝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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