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52946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我小孩是芝罘中学的学生,今年6月在家门口摔倒,导致右手腕骨骨折,在烟台山医院门诊看的病。请问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报销流程是什么?需要到哪儿办理?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2019年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规定: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障: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