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费用是如何进行结算的,自付金额和自费金额是否是一回事?相信很多参保者还不知道。


  今天就给大家做以详细解析:


  一、先说说医疗费用的结算


  目前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险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者看病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也就是支付方式),主要有4种结算方式。


  第一种结算方式是:医保的统筹基金结算方式。


  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方式也就是医保基金的支付方式。


  参保者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替参保者支付的医疗费用,就叫统筹基金结算方式,也叫统筹基金支付方式。


  第二种结算方式是:个人账户结算方式。


  个人账户结算方式也叫个人账户支付方式。


  是参保者在就医时,自己按政策规定,用个人账户金额支付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就叫个人账户结算方式。


  (个人账户结算方式,既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费用,也包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的费用。也就是说,目录范围内和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用参保者个人账户的金额进行支付)。


  第三种结算方式是:个人现金结算方式。


  个人现金结算方式,也就是个人用现金支付的方式。


  参保者就医时,个人用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支付的医疗费用,就叫个人现金结算方式。


  第四种结算方式是: 其它结算方式。


  其它结算方式是指:参保者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有些项目按规定由医疗救助、扶贫专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补充、企业补充等基金或资金进行支付的结算方式。


  上述四种结算方式,参保者在就医时所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符合哪项结算方式,就按哪项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参保者在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合计金额 = 医保统筹基金结算 + 个人账户结算 + 个人现金结算 + 其它结算


  上述四种结算方式,在参保者就医的过程中,不一定每一项都会发生。


  但发生了哪一项,就用哪种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无论发生了几种结算方式,参保者最后发生的总金额,都是将所有结算方式的金额相加在一起后,得出来的合计金额,就是参保者此次就医发生的合计金额。


  二、自付金额和自费金额的区别


  对于自付金额和自费金额,很多人认为是一回事。


  其实不然,虽然自付金额和自费金额都是由参保者自己出钱交费,但在医疗费用项目的规定上,自付金额和自费金额是两回事。


  自付金额是指:


  参保者在医疗机构看病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中,一部分由医保基金为参保者报销,一部分由参保者个人出钱进行支付,参保者个人出钱支付的金额,就是医保规定中的自付金额。


  自费金额是指:


  参保者在医疗机构看病时,所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都不在医保基金的报销范围内,全部费用都需要个人承担。


  参保者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的全部医疗费用,就是医保规定中的自费金额。


  自付金额和自费金额,虽然都是由参保者自己出钱,但所支付的医疗费用的项目是不同的。


  所以从医疗费用项目的概念上说,二者是有区别的。


  但对于参保者来说,实质是相同的,都是由自己出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