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天津医保业务线上办理!门诊可开最长2个月处方
围绕疫情防控和救治,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为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交叉感染,进一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出台便民举措,努力推动“群众不跑腿”便利服务。
一、简单业务“电话办”。
对医疗保险住院登记、门特医院变更、城乡居民门(急)诊就医登记等要件较少、流程简单的业务,支持参保群众通过电话方式直接办理,确需核实的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上传所在区医保分中心。
二、复杂业务“网上办”。
充分发挥“网上办”的便捷优势,对遗失票据登记、异地门特登记、医疗保险跨统筹转入、医保个人账户清算等要件复杂的业务,支持参保群众上网登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经过注册,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按照参保所属区县选择事项所在地行政区,点击“个人办事”,选择医保分中心,即可看到分中心可网上办理的医保事项目录清单)。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所需材料,由辖区分中心进行预审通过后直接办理。对于必要的纸质材料,可后续邮寄或待疫情结束后补送。
三、申报业务“邮寄办”。
鼓励参保群众待疫情结束后再行申报办理各类业务。对于大额垫付医疗费用等确需申报的,可在与参保分中心电话预约后,将所需材料邮寄至参保分中心,由分中心办理。
四、手机业务“便捷办”。
我们在大力推进“一制三化”改革中,不断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开发的“金医宝”APP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现已开通部分医疗生育登记业务,如异地安置医院变更、门特医院变更、异地分娩登记以及医保目录、诊疗记录、报销进度查询等多项功能。疫情期间可充分发挥其便捷、高效的技术优势,参保人员使用手机下载登陆,即可实现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
五、是垫付业务“延时办”。
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现金垫付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在疫情解除后办理报销,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不受办理时限的限制。
六、是特需业务“预约办”。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如确有特需业务需到分中心现场办理,可通过电话进行预约,合理安排时间并由分中心指定专人、明确经办区域,确保经办事项不遗漏,并有利于疫情防护。其中,13项医疗、生育登记类业务现已实现“全城通办”,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分中心前去办理。分中心将按照“马上办”的原则,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对于参保人办理医保登记业务要件不齐全的,则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方式办理,避免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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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门诊处方报销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5 号),明确实施长期处方报销政策,对于慢性病、老年病或其他稳定期长期需要用药的疾病,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医院可为门诊患者开具最长2个月长期处方,医保按规定报销。并就市民关心的长期处方报销相关问题作出政策解读。
一问:哪些病种可以开具长期处方?
疫情防控期间,慢性病、老年病或其他稳定期需要长期用药的疾病,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可开具最长2个月长期处方。
据卫生健康部门了解,长期处方适用于诊断明确,用药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的慢性病患者,具体由医生根据患者情况评估后确定。需要说明的是,该项政策为临时性政策,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制定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待发布后,我市卫生健康部门将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长期处方管理相关规定。
二问:医保对处方天数、金额是否限定?
处方属于医师诊疗行为,医保作为报销方对处方天数、金额不做限定。疫情防控期间,医师根据有关规定和患者病情需要,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为患者开具长期处方,医保按规定报销。
三问:生育保险长期处方是否可以报销?
医保报销时对医师处方不做医疗保险处方、生育保险处方之分,医师开具的符合规定的长期处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均按规定报销。
四问:医保系统是否支持长期处方报销?
医保部门已做好系统衔接,支持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参保患者如手中还有药物,提前开药的话,医保系统会做重复取药提示,医师可通过特殊情况说明继续开具,确保长期用药需求。
五问:能否突破药品说明书、药品医保支付限定?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只对符合医疗,医保诊疗规定的长期处方进行报销,超出“药品医保支付限定”,“使用说明书”等情况,医保部门将纳入重点审核范围。
六问:如何打击医保欺诈骗保?
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监管部门将充分利用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锁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严格落实严巡、严控、严查、严打要求,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报销便利之机实施的医保欺诈骗保行为。
记者 |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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