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衢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来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看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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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医保卡=完成报销手续
报销比例为40%
半年250元(含)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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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衢州医保“一站式”结算平台运行
(点击蓝字回顾)
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正式纳入“一站式”结算平台
方便不止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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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总工会发布了《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办法作为衢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补充措施,对参保职工报销比例、报销办法、起付标准等作出新规定。
办法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谁可以参保?
凡已参加衢州市职工医保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以团体形式集体参保。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单位的职工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参加职工医保职工总数的80%。在职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须全体参加。
一个保障期有多久?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期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起止时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个保障期满后可连续参保。
保障期内如遇职工医保政策调整的,本办法所规定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待遇也相应进行调整。
缴费标准是多少?
参保单位工会统一按每人每年50元(一年一定)收取,集中上缴。
参保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只能投保一份,中途不得退保。
互助金可由单位或个人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具体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每年的9-11月为下个保障年度的参保缴费期。
2019年度的待遇怎么样?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一个保障期限内,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职工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包括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经职工医保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不含住院起付线、工会起付线、大病用药费用),从2019年7月1日起按40%比例予以报销。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设起付标准和全年累计支付限额。
医疗互助起付标准为500元,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起付标准按半年度250元(含)扣除,全年累计支付限额为20000元。
起付标准和全年累计支付限额根据保障金收支平衡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如何给付到参保职工?
参保职工发生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凭医保卡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行政机关及参照执行的事业单位,其参保职工经职工医保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先按本办法第九条(第九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一个保障期限内,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职工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包括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经职工医保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不含住院起付线、工会起付线、大病用药费用),从2019年7月1日起按40%比例予以报销)的规定给付保障金后,剩余部分再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注 意
以下情形之一,市职工互助保障会不承担保障责任。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工伤(职业病)、生育及其它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范围的医疗费用。
有伪造或篡改病史、结算凭证等各种欺诈舞弊行为的。
在保障责任期内,参保职工变更工作单位应及时报本会备案,若职工医保关系仍在本市范围内的,保障继续有效。
续保时如本办法有新的变动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来源:市总工会
文:毛彩霞
编辑:王旭娇
(注:市总工会为衢州发布矩阵成员单位,其发布内容已授权衢州发布使用。转载请注明来自衢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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