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不能这么用了!南京列20种诈取医保基金行为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4月18日)从南京市医保局获悉,自今年4月份起,一直到年底,南京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统一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其中4—8月由市医保局和社保中心组织开展自查,9—10月,将接受省医保局组织复查,11—12月,对复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期间,国家医保局和省局还将开展飞行检查和突击检查。
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骗保多发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集中打击的重点是通过虚假广告、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挂床住院、盗刷医保卡等行为;定点零售药店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和生活用品等行为;参保人员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医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等行为。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共包括五大类20种具体行为:
一是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8种)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是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5种)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是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4种)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是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3种)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五是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为了鼓励举报、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还公布了南京市医保局、市社保中心以及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和高淳五个区的举报电话。
南京市社保中心:86590773;
南京市医保局:68788636;
江北新区:68715071;
浦口区:58153562;
江宁区:52167060;
六合区:57118373;
溧水区:57207073;
高淳区:57326787。
下一步,还将陆续开通微信举报、网站举报等多种方式。举报人可通过开通的任何一种举报渠道进行举报,也可以同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举报。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内容经查实涉及的欺诈骗保金额,将给予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据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善坤介绍,南京市医保局在2018年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检查行动中,共核查定点医药机构7711家次,查处存在违规行为药店128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65家,解除协议3家。2018年在定点药店数量增长19%的情况下,基金支出反而呈现下降趋势,全年药店医保基金支出净减4.75亿元,减幅22.6%,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秀烽)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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