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每一个家庭!!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


  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亮点一


  要求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亮点二


  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亮点三


  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一、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1、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通知明确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同时,要求个人缴费同步相应提高。


  2、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通知要求新增筹资主要用于两方面:


  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3、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


  通知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整合统一的地区,要求加快两项制度整合,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在制度政策“六统一”基础上,进一步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


  4、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


  通知重点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并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落实筹资待遇调整政策,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5、切实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硬任务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政治担当,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因病致贫返贫特殊贫困群众,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医疗保障薄弱环节,确保贫困群众应保尽保,加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按照现有支付范围和既定标准保障到位,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6、全面做实地市级统筹


  通知以实现基金统收统支为重点,提出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地市级统筹标准,即基金统收统支、政策制度统一、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并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省级统筹。


  二、两年内全国将取消医保个人账户


  余额要清零?


  1、医保资金个人账户是否应该存在?


  长期以来,围绕医保资金个人账户是否应该存在的问题,业界曾出现过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种观点认为,个人账户的存在不应是积累资金,这样容易衍生参保人购买非药品甚至套现的需求,医保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


  另一种观点则是,建议保留个人账户,建立合适的运行机制,增加社会统筹资金的支付能力,明确支付范围,特别是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的门诊服务和慢病管理服务费用。


  2、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今天,医保个人账户的去留终于有了定论。


  通知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3、医保资金不合理流失,救命钱变成闲钱


  (1)医保“个人账户”是如何产生的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缴纳的基层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层医疗保险费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一部分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确立,医保“个人账户”由此产生。


  (2)即医保卡变成购物卡


  这些年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过多,基金沉淀规模较大,直接衍生了一些突出问题,在城镇出现一类典型现象,即医保卡变成购物卡!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实行以来,滥用医保卡骗保的行为屡禁不止。据了解,在不少城镇地区,医保卡成为城镇职工在药店消费米面粮油、保健品、化妆品等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物卡,其真正的价值没有很好地体现。


  本应该用来救命的钱,却变成了一笔闲钱,这显然与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相违背。


  4、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医保卡要清零?


  (1)取消个人账户不等于“医保清零”


  很多人担心,如果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要被取消,那自己卡里剩下的钱会不会被“清零”,就没有了?其实,门诊统筹报销的费用本来就不属于个人(家庭)账户,更不存在年底清零一说。


  换句话来说就是:就算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医保卡余额也不会清零,应该会把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就医,都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


  (2)取消个人账户不会影响医保待遇


  虽然对于少部分人来说,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没有了,但是接下来就是门诊统筹待遇的开始,城乡居民也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门诊的报销待遇了,这样看病报销会越来越方便,获报销比例也会慢慢变高。


  三、医保报销有窍门!


  这样看病可以多报点


  1、选择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如果你去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药,医疗费用就不能报销,只能自己承担。


  那为什么有人选择了医保定点药店,买药还是不能报销呢?


  因为只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以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只能自掏腰包。


  2、报销有起付标准,过了才能报


  医保报销待遇有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只有自己先掏的钱达到起付标准后,才可以报销。同时,最高支付限额的意思就是一个医保年度内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超过部分无法报销。


  3、看慢性病去基层,报销有提高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2种慢性病的病人,在参保地统筹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含急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规定基础上再提高。


  4、用好“二次报销”,可多报钱


  经过医保报销后,剩下的钱可以再次通过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报销一部分。


  参加北京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可免费享受“互助保障”。


  保障责任范围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认可的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自付(一)”费用(含急诊抢救留观并在同一医院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留观7日的治疗费用)可享受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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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余玉金


  责编:卢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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