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结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年度利息。为确保及时、安全、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请各缴存单位提前安排相关业务,在6月26日18:00之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汇、补缴工作。


    二、我中心将于2024年6月26日18:00起,停办所有柜台业务,关闭所有互联网业务渠道。


    三、7月1日恢复办理业务,如遇特殊情况顺延,望周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4日


  来源: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