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待查——北京市现行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孩子留在北京参加工作,有点小毛病去医院看病开药,用的北京市职工医保。刚参加工作不太了解北京市职工医保的相关报销政策,我查阅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搬运整理一下,留存备查。
目前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如下:本市在职职工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退休人员达到85%以上,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门诊报销2万元以上,再发生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本市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在85%以上,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90%以上,最高可达99.1%,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不愿意看文字的可以看以下表格,一目了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待遇标准
人员类别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2万元以下
2万元以上
在职职工
1800元
医院70%
60%
社区90%
退休职工
70岁以下
1300元
医院85%
80%
社区90%
70岁以上
医院90%
社区9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参保人员类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医疗费用金额段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在职
本年度第一次住院1300,第二次及以后每次650
1300-3万
90.0%
87.0%
85.0%
3万-4万
95.0%
92.0%
90.0%
4万-10万
97.0%
97.0%
95.0%
10万-50万
85.0%
退休
1300-3万
97.0%
96.1%
95.5%
3万-4万
98.5%
97.6%
97.0%
4万-10万
99.1%
99.1%
98.5%
10万-50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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