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焦磊)近日,河北衡水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台12项便民举措,确保疫情期间市直职工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相关单位正常办理医保业务。


  个人医保业务办理


  灵活就业参保“电话办”。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拨打业务电话、提供身份证号码等必要信息,即可办理申报核定,然后通过电子税务平台缴费。


  医保关系转移“代理办”。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关系转出的,可通过邮箱上传《医疗保险转出申请表》和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工作人员办理完医保关系转出和个人账户清算业务,会将转移资料免费邮寄给本人。咨询电话:0318-2123936;电子邮箱:hsyibao@163.com。


  就医购药“码上办”。全市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各定点药店和门诊、市区主要综合医院,已实现了挂号、取药、检查、治疗等全流程医疗服务和结算“无卡就诊、零接触支付”。尚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人员请及时激活应用,体验医保服务“码上办”的便捷。


  特殊疾病认定、购药“方便办”。继续将慢性病审批和处方维护、变更,下放到定点医院,做好就地办理、及时办理;继续推行“长处方”管理,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安全、规范患者用药的基础上,对特殊疾病人员用药,一次可开具3个月用量。


  外伤备案“预约办”。市直参保职工意外伤害核查、认定工作,已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承办,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因外伤住院时,可第一时间拨打电话0318-6908030进行备案,按照工作人员约定时间有序办理。


  转诊备案“掌上办”。市直参保职工异地就医,可通过下载“衡水医保APP”或关注“湖城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完成转诊备案。


  异地居住费用“邮寄办”。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患者,需要手工报销医保费用、慢性病费用、院前门诊费用等,可采取“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市民中心医保服务窗口。


  就医费用手工报销“延时办”。市直参保职工需要到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申领以及慢性病申请等业务的,可在疫情缓解后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不受原规定时间限制。


  以上所需资料格式,可登录“湖城医保”查阅,或拨打电话2167763咨询。


  单位医保业务办理


  在职转退休“邮箱办”。用人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箱上传相关资料图片申报办理。待疫情缓解后次月月底前,补交相关资料纸质版。对符合条件的,将及时按规定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对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为其办理一次性补费核定,并通知其到税务平台缴费。需上传的资料图片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资料(包括退休审批表、基础信息表、养老金计发表等)。


  新单位参保“平台办”。新参保单位可直接通过政府“一窗通平台”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医保网报系统在线上自主录入人员信息、申报核定、缴费,即可实现参保。咨询电话:0318-2123936;电子邮箱:hsyibao@163.com。


  定点医药机构业务办理


  定点单位信息维护“线上办”。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诊疗(含一次性材料)的对照、贵重材料审批、新增医师等业务,由定点医药机构将所需材料表格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限内上传照片到医保经办机构电子邮箱申报,通过“三目管理工作群”沟通、办理、反馈。联系电话:0318-2131926、2210612;电子邮箱:hsyb210@163.com。


  据了解,衡水市医保局已经开通医保业务咨询热线:0318-2811908,可提供各项医保业务政策咨询解答。确有紧急事项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