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贷110万元,江门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
12月27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将江门市阶段性提高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江门市阶段性提高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惠民政策于2024年8月15日发布。两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原计划今年底到期,现将此政策延期一年。
政策主要内容包括,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多子女家庭职工,在江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提高到1.5倍;在江门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在江门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的职工,单职工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16万元提高到增加20万元。
例如,一对二孩夫妇在江门购买一套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条件,按原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申请额度为94万元。阶段性提高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公积金贷款最高申请额度可提高至110万元,额度增加16万元,较原来标准提高17%。
撰文:吴惠芳
【作者】 吴惠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