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广州退休,接着回乡下过日子,前些时间,因身体问题,需到药店购药,递给收银员医保卡,对方说,广州的医保卡,在本市用不了,只好用少得可怜的养老金支付药费,后,回广州问医保局区级办事窗口,回答广州医保卡里的钱,只能在广州药店使用,没办法解决,俺不明白,医保卡里的钱,在广州药店任意消费,属个人名下,为什么跨市就用不了?谁有什么见解指导?不然,返乡人如何稳定支持国家对退休人的乡下安居促经济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