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濮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迪 通讯员 李璐璐 常雪芬)为进一步推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走实走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出台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还款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借款人的实际需求。7月29日起,借款人即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窗口申请办理。


  据了解,还款方式变更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根据自身情况变化,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改变原有的还款方式。这种变更通常包括将还款方式从一种形式改为另一种形式,例如从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变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或者将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变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方式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从而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或优化财务安排。


  借款人办理变更手续应注意以下几点: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放款成功后次月方可变更;变更后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还款方式变更后还款期间不能再次变更。借款人办理手续时,需携带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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