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通知


  调整齐齐哈尔市2024年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通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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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 缴存基数上限不应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为21015元。


  ◆ 执行时间及差额补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自2024年1月开始执行。


  届时,工作人员提醒缴存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职工的基数调整业务,对2024年1月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差额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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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齐齐哈尔日报 鹤城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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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齐编辑|冯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