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云南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24〕161号)要求,让广大缴存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因城施策促进我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就提高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通知如下:


  双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灵活就业缴存人和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执行同一标准。


  本通知自2025年3月20日起执行。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