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东数千老师因工资低停课讨薪


  晨雾 / 转帖


  央广网肇东11月19日消息(记者白杰戈、迟嵩、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黑龙江绥化的肇东市,是一个县级市,曾经入选全国百强县。而肇东的部分中小学老师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他们待遇太低,和周围其他县市的工资相差1000多,而且住房公积金也存在补贴不到位的情况。这周一开始,有些老师们暂时停止了教学工作,找政府“讨薪”。


  当地很多中小学生在这个星期还没有正常地听老师讲过课。老师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当地有关部门又是否尽到职责?


  肇东市一所中学的邓老师介绍,他们从这个星期一开始,停止教学,向当地政府部门表达诉求:


  邓老师:所有肇东市的中学到小学,农村到城里,没有一个学校上课,全停课了。


  在此期间,也有老师留在学习内看管学生,比如一所中学的王老师:


  王老师:我们有一部分老师去……但有一部分老师在学校看班儿的。


  记者:只是看着学生但没有上课?


  王老师:对,看着学生,怕学生出意外。


  一名中学生也介绍,老师让学生上自习,或者发试题给他们做,但并不讲评:


  学生:不上课,现在都不不上课,今天一天昨天一天两天了,我们自习、考试、做点卷子、考考单词啥的,然后做题。老师就给好学生黑板上抄几道题,他也不给对,也不给你讲,就让你往上抄,自己做。


  参与反映问题的老师说,肇东市的在职教师有8000人:


  邓老师:我们肇东老师达到8000人,参与到市里“要账”的,达到三到五千人。


  而肇东市人民政府说,全市在岗教师有6800人,到政府反映问题的老师和围观群众,在昨天下午最多的时候有750多人。


  老师们反映的问题之一,是工资收入低。肇东市一所中学的邓老师介绍:


  邓老师:我们的工资跟其他县市的工资相差悬殊太大。估计差一千来块。


  记者:你们每个月拿到手是多少钱?


  邓老师:我1990年上班,现在25年了。去掉其它扣的,剩2500多元。


  老师们还反映,住房公积金只有个人缴纳的5%,单位没有缴纳:


  邓老师:公积金给我们扣5%,现在有的没打到账户上,查不出来。


  还有养老保险,老师作为事业编制人员,也要缴纳:


  邓老师:按理说我听说企业给扣,事业编制的我听说不应该扣,但是他们给扣了。钱年年扣,扣完之后现在到没到我的账户,我们还不知道。


  肇东市委书记赵胜利昨天对现场的老师表示,住房公积金确实没有补到位:


  赵胜利: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是工资总额的5%。个人缴5%,财政补5%。但是这一项我们这些年都没补到位。为什么没补到位呢?因为各个市县情况不同,基本都不到位。政府这个补贴5%,从现在开始,执行5%,以前的5%全部补齐。


  赵胜利说,肇东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是按政策执行的:


  赵胜利:养老保险问题,国家政策非常明确。从2006年12月28日,省劳动厅搞试点以后,有些市县,包括肇东,就已经开始缴了。但是缴完的保险,只能是用缴贷挂钩的方式来给大家返还,不能一次性全部返还回去,这是明确的政策。


  他希望老师能回到学校上课:


  赵胜利:以前在执行政策当中,有一些偏差的地方,我们对各位老师表示抱歉。我非常希望我们这些老师能够马上复课。家长最关心,孩子最重要。我在这里,跟大家表示感谢了。希望大家尽快回到学校……


  但老师们对于工资等问题仍然不满:


  邓老师:工资他没说给涨,实际问题没解决。这个问题要是再不解决,以后就没法解决了。所以这些老师没招了,只能这样,没办法。因为正常的渠道跟他们沟通,没有人马上转达,而且传达完也没人解答。


  肇东市人民政府昨天晚上的书面解释说,肇东市的工资始终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因为医保、养老和公积金是每月扣除,跟年底集中扣除的地区相比,月工资显得少一些。


  至于停止教学对学生的影响,有老师写了“致家长的一封信”,表示歉意,也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并且复课。肇东一所中学的邓老师说:


  邓老师:谁家都有孩子。我既是老师也是家长,我们家孩子也上学,我也有意见。但是现在我们自身难保,吃饭都困难。


  包括肇东市实验小学在内多所学校的教职员工告诉记者,昨天下午,肇东市实验小学的老师返回学校,但并没有讲课。在停止教学的过程中,肇东市实验小学的党委书记、校长赵红霞被免职:


  记者:赵红霞书记现在还在么?


  教职员工:他好像免职了吧。


  记者:什么时候的事儿?


  教职员工:昨天吧。


  但昨晚有肇东的官方人士说,赵红霞是自愿辞职。


  信息来源:2014-11-19 中国广播网 / 中国之声 / 新闻纵横


  http://china.cnr.cn/yaowen/201411/t20141119_516803419.shtml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11月18日20:03报道:


  肇东教师因工资低罢工官方:确保工资待遇


  截图来源:2014-11-18 人民日报官方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2803301701/BwSeedTbZ?type=comment#_rnd1416380587262


  晨雾点评:


  肇东这次教师群体事件无论定义为罢工也好,集体反映诉求也好,也不管是8000人还是6800人,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次事件发生后,中国主流官方媒体态度的微妙变化。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率先做了十分中立的报道。而在今天(11月19日)我们看到许多主流网络媒体都相继报道或者转载。多数转载的来源都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也是十分中立的。很显然派了记者深入到现场采访了教师和学生。按照以前的说法,这些记者们是站在党的立场,还是站在了人民的立场?


  我们希望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看到的依法治国的一个新气象。别说是教师诉求反映,即便是罢工,这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是这权利在以前只是说说而已,莫非今天真的要拿《宪法》当回事了?让我们为习大大叫一声好!


  我们还注意到肇东的教师们在停课的情况下,没忘了把孩子们看管好,怕出意外。真是感动!向人民教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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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9日17:30 晨雾后记:


  本文及文后的晨雾点评发布后,看到博友子不语也的两则评论,其中一则是这样写的:


  子不语也


  博主点评很到位,但是纠正一个观点:中国人没有罢工权利。从新中国第二部宪法开始,中国人就没有罢工权利了。未来宪法修改时是否会恢复,谁也不知道,但现在确实没有。


  另外,我很相信,这次教师的举动具有极强的自发色彩。如果有人来组织的话,以教师的文化素质,不会提出这么简单的诉求、提供这么简陋的证据。


  晨雾认为这是一篇十分正常的评论,是谈及现行宪法中没有罢工权利的。我核对后正打算回复,突然发现这评论“消失”。真可笑,正讨论宪法呢,连宪法给的“言论自由”都没了。好在我还有打开的另一页面没关闭,赶紧做了复制和截图。现只好把给子不语也的回复些在这里:


  子不语也:您好!


  非常感谢您的评论,关于您提出的观点纠正,以及“从新中国第二部宪法开始,中国人就没有罢工权利了”,晨雾认为非常有意义。晨雾专门进行了核对。发现新中国一共先后出台过四部宪法,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上确实没有罢工权利。但是恰恰是从第二部宪法(七五宪法)加上了罢工权利。第三部宪法(七八宪法)中继续保留罢工权利。第四部宪法(八二宪法)中再次删除了罢工权利。从1988年到2004年进行过四次修正,这个条款都保持不变。因此中国宪法曾经保护罢工权利,但是现行宪法(八二宪法2004年修正版)并不保护罢工权利。


  谈到这里,晨雾也想与您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宪法没有保护罢工权利的条款,但是也没有禁止罢工的条款。那么从法理上讲,教师如果罢工是否涉嫌违法?


  附:新中国四部宪法中国关于公民权利的条款:


  五四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七五宪法:第二十八条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


  七八宪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


  八二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1988、1993、1999、2004四次修正,这一条都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