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即将开展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终财务决算和职工业务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在不同时间段停办相关业务,现通知如下:


  一、2024年12月23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


  二、2024年12月31日起暂停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同时关闭“手机公积金APP”、“蒙速办APP-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专区”、“网上业务大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等互联网服务渠道。


  三、2025年1月13日恢复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公积金汇缴、提取和贷款等事宜。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