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周聪报道:好消息!城乡居民医保又将有一波利民调整。14日,《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下称“意见稿”)在广州市人社局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两大内容:一方面,降低住院门槛,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计划较现行的降低50%,同时提高参保人住院报销待遇水平,至2019年住院报销比例将达75%左右;另一方面,筹资标准有所提高,总的缴费率将由1.87%提升至2.42%,个人缴费则分为在校生与其他参保人,但据测算2019年个人缴费均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6元。


  报销比例调整:


  住院报销起付线下降一半,报销比例上升15%


  据悉,《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7号)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7〕27号)等文件有效期均截止到今年底。


  此次修订拟提高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待遇水平。具体而言,降低住院门槛,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与现行政策相比,降幅为50%。一级医疗机构由300降低为150元,二级医疗机构由600元降低为300元,三级医疗机构由1000元降低为500元。


  同时,提高参保人住院报销待遇水平。2018年调整后,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比今年高近10个百分点左右。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三、二、一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0%、85%、90%;其他参保人员的为60%、80%、90%。


  2019年起,调整后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水平,比今年高近15%。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三、二、一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0%、85%、90%;其他参保人员的为70%、80%、90%。


  统筹调整:


  2019年个人缴费比上年度月均增6元


  在待遇提高的同时,筹资标准也需适当提高。根据有关规定,各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要建立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的比重。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由政府财政资助和居民个人缴费共同筹资。但广州市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困难人员,个人不用缴费,由市医疗保险救助金代为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意见稿明确,2019年至2021年,总的缴费率将由1.87%提升至2.42%,提高0.55个百分点。其中,在校学生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个人为0.73%,财政为1.69%。其他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2019年个人为0.73%,财政为1.69%,2020年个人为0.85%,财政为1.57%,2021年个人为0.97%,财政为1.45%。


  据分析,剔除缴费基数(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每年约10%的自然增长,在校学生2019年个人缴费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6元,2020年起个人缴费率不增加。而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2019年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6元,2020年起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4元左右。


  与此同时,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测算,未来4年预计各级财政总体投入达124亿元,在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方面,政府承担了主要责任。


  需留意的是,新的筹资标准计算方式从2019年开始执行。2018年虽然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总体增幅近10个百分点),但2018年筹资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即个人按199元征收,财政不低于478元/人。2018年当年支出不足部分从城乡居民医保历年结余基金中支出,个人不需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