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基本医保待遇不断提高 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增长
记者从13日召开的泉州市“全民参保惠民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泉州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8.28%和69.77%,比去年均有所提高。
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制度保障。泉州市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医疗保障服务从有到优。今年以来,泉州市医疗救助66.06万人次,救助金额达1.5亿元;医保药品目录扩大至3159个品种,各种创新药通过谈判降价纳入医保,441个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83种药品纳入门诊单列结算;8个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和2类可另行收费耗材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图源:CFP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少,补助多,保障多。城乡居民医保群众个人交小头,政府补助占大头。2025年度泉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400元。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众,还有资助参保政策,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202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泉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资金约40亿元,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资金投入超过2亿元。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即将在月底结束,未及时参保缴费的群众可通过“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12月5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其他已参加我省基本医保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共济账户成员可使用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来源:泉州通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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