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罗定市全体市民朋友: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经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了《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现将罗定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以下封闭曲线区域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东起: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罗定第四中学--大众罗屋--双东高速出入口--十六垌村--罗定火车站--站前路--环市东路--谭井新塘岗--迎宾路南至:迎宾路--迎宾路东侧商铺向东一百米范围--信令加油站--素龙圩西侧商铺向西一百米范围--罗定素龙中学--素龙敬老院--罗定市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素龙新村--迎宾路西侧商铺向西一百米范围--环市南路--环市西路西至:环市西路--良眉村--罗岑高速公路北至:罗岑高速公路--省道279线--雅达电子厂(三期)--建业路东侧商铺向东一百米范围--泷州大桥向东一百米范围--沿江四路--沿江五路--星光化工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未经公安部门的许可,禁放区内(禁放区域示意图附背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三、禁放区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通告的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五、对违反该通告规定的,由公安、安监、环保、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该通告已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此,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请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我市启用无人机巡视“禁燃”我市于2018年12月发布了《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通告》,通告发布即日起严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全市禁燃工作在持续抓好宣传发动、劝导引导的同时,也将查处、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重点措施来抓,市公安局还抽调精干警力组成执法队在禁燃区不间断进行巡查执法,并于1月18日正式成立禁炮执法队,启用无人机巡视,配合地面执法人员,确保禁燃区禁燃监控无死角。
无人机在升空后,可看清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人员活动。一旦有人员燃放烟花爆竹,可在监视器内看得一清二楚。再加上无人机来回飞行,可巡视的范围更广。
市公安局还通过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结合无人机加强对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巡查力度。
在此,禁炮执法队也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通告》中的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罗定公安温馨提示您请勿以身试法


  罗定一男子违反禁燃通告被拘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我市于2018年12月发布了《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通告》,通告发布即日起严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可仍有人以身试法。近日,罗定市公安局查处一起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案,嫌疑人被依法行拘。


  为加强城区禁燃区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五个执法队加强禁燃区的巡查。1月10日上午11时许,执法队民警在位于禁燃区内的环市东路某路段发现有一家店铺门前有人燃放鞭炮,遂立即上前查处。经调查,陈某远明知我市发布加强烟花爆竹管理通告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为了祝贺该新店开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内燃放鞭炮。陈某远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并对其在禁燃范围内燃放鞭炮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嫌疑人陈某远作行政拘留5日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我市2018年12月24日发布的《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通告》已明确我市禁燃烟花爆竹的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通告的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通告的违法行为从严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空气环境。


  罗定警方连查3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为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遏制涉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元宵佳节,市公安局根据《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通告》,专门成立街面执法巡查队,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近日,该局接连查获3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抓获3名违法嫌疑人,收缴烟花爆竹1000多件,价值约4万元人民币。


  1月8日10时许,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市“打非”小组进行日常巡查时,在朗塘镇木头塘村委某茶庄发现一批爆竹,现场依法收缴各类规格不一的爆竹合计462件。随后,民警依法传唤涉嫌非法储存爆竹的店主李某勋回市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李某勋对其非法储存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月9日11时许,罗平派出所联同市安监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在罗平镇塘屋村委下寨发现唐某龙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19件。民警遂将其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唐某龙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月11日14时许,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市“打非”工作组进行日常巡查时,在罗平镇榃东村委某商店发现该店铺内有一批爆竹,现场依法收缴各类规格不一的爆竹合计451件。随后,民警依法传唤涉嫌非法储存爆竹的店主冼某日回市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冼某日对其非法储存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3名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行政拘留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春节将至,警方还将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大力开展节前烟花爆竹管控等工作,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市民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