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买断工龄,视同缴费却不能认定了,怎么回事?该怎么办?
下岗职工买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却不能认定了怎么回事?该怎么办呢?
对于各地的下岗职工来说,买断工龄并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而视同缴费年限能否认定是由多个条件确定的,所以买断工龄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没有丝毫关系的,这一点下岗职工是一定要注意的。
比如这位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视同缴费年限之所以无法认定,原因就在于他的档案材料上,并不是他买断工龄导致的。
根据这位下岗职工提供的消息来说,他的档案材料是缺少一份完整的辞职证明的,在当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前,这位下岗职工是在两个公司单位工作的,其中,从第一个公司单位转到第二个公司单位时,这位下岗职工并没有完整的辞职证明,也没有劳动部门发放的调配令,也正是因为他的档案材料不完整,所以他的视同缴费年限才无法认定的。
根据各地社保部门的规定来说,参保人员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档案材料必须是要齐全的,为此,各地社保部门也都先后提供了提前预审的服务,就是为了保证参保人员的档案材料是齐全的,如果在提前预审时就查出了参保人员的档案材料不全,则参保人员也是能有时间去查漏补缺的。
对于这位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来说,想要成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就需要补全个人的档案材料才可以,比如这位下岗职工当时从第一个企业单位到第二个企业单位时,是通过企业调配的方式完成的,那么,只需要提供劳动部门的调配令就可以了。
如果这位下岗职工是从第一个企业单位辞职之后,然后再进入到第二个企业单位的,那么这位下岗职工就需要提供从第一个企业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与此同时,还要需要提供进入第二个企业单位的招工表或者招工调配令才可以。
由此就可以看出,这位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原因是他的档案材料不全造成的,并不是他买断工龄导致的,而他想要成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话,就只有补全个人的档案材料才可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