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清单——超标准、限定收费
1.开展数字化摄影DR检查,超部位采集次数标准收费。
2.病区自备心电图机加收床旁费用。
3.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项目时将不同倍比系列进行重复收费。
4.在非心电图室收取床旁心电图加收费用。
5.非检验科室收取电解质、血气分析、吸入变应原筛查、糖化血红蛋白测定等项目。
6.非超声科室未执行超声检查项目收取彩色打印照片、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等超声检查项目费用。
7.“肿瘤29基因+MSI高通量测序检测”4个项目,实际按21项/人次收费。
8.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时,费用按每增加一根血管加80元收取。
9.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术,第二根加收20%,最多不超过100%,复查加收30%,医院超过规定加收费用。
10.肺炎支原体、衣原体血清学试验中,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按2次计费。
11.自备心电图机的情况下收取“常规心电图检查”同时收取“床旁心电图加收”。
12.床旁超声检查项目时,均加收床旁超声心动图费用(60元/每半小时),应收取床旁B超检查费用(45元/部位),存在超标准收费(15元/次)。
13.“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按10次收费
14. “C型臂术中透视”引导下对住院患者进行手术治疗时,按曝光次数收费。
15.CT三维、平扫检查时,多收1次平扫的费用。
16.行眼眶CT、副鼻窦CT平扫检查时,实际按冠状位、矢状位/横断位2个部位收取,多收取1次费用。
17.神经导航平扫(眼眶、颞骨、视神经管、颅脑)、颅脑平扫5个部位收费,但CT检查报告单仅有颅脑部位的CT平扫结果,多收4个部位费用。
18.腺病毒抗体测定实际使用试剂为呼吸道病原体九联(间接免疫荧光法),未按规定减收
19.脑电图脑电发生源定位加收应按“次”收费,医院实际每次检查收取2次。
20.一天内“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次数大于1次
21.一天内“光学相干断层成像”时收费次数大于1次
22.脂肪酶测定未按免疫比浊法进行减收
23.血清淀粉酶测定未按比色法进行减收
24.《诊疗项目》中,彩色多普勒超声类检查项目有不同的计价单位,如按“每肢”“每个部位”“每支血管”每次”“每人次“等进行计价。
25.开展320排(640层)动态容积CT平扫,未按计价标准收费
26.违反临床检验项目计价单位收费。
27.开展有创心内电生理检查时,收取多个“有创心内电生理检查”费用。
28.开展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床旁)时,收取多个“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床旁)”。
1.非麻醉科操作并收取“基础麻醉”费用。
2.计价单位为日、天的诊疗项目收取费用超住院天数。
3.在进行“经纤支镜特殊治疗”时,实际进行“表面麻醉”,收取“局部浸润麻醉”费用。
4.开展“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行换药护理时,收取中换药费用,实际应收取动静脉置管术护理或小换药费用;开展腔镜等微创类手术时,超标准收取大换药费用。
5.经输尿管镜碎石取石术计价单位为“次”,按“部位”进行计费。
6.经输尿管镜支架置入术计价单位为“次”,按“部位”进行计费。
7.拔除引流管后对引流管伤口进行缝合时收取中清创缝合费用。
8.收取一级护理次数超过住院天数。
9.在明确其他手术的同时收取各类探查术(宫颈内口探查术、喉返神经探查术、经耳内镜鼓室探查术、剖腹探查术、上肢血管探查术)费用。
10.经内镜结肠治疗计价单位“次”,行直肠息肉切除时按每“5”个息肉为一个计价单位进行计费。
11.面神经松解减压术的计价单位为“次”,实际按“神经数量”收费。
12.开展静脉置管术、经腹腔镜手术、眼科手术时对应该按“小换药”项目收取费用,而医院超标准收取大换药、特大换药费用。
13.收取急诊室重症监护费的情况下同时收取Ⅰ级、Ⅱ级护理费。
14.超住院天数收取级别护理费
15.超住院天数收取住院诊查费
16.超住院天数收取持续吸氧费
17.单日收取血氧饱和度监测费用超24小时
18.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术,第二根加收20%,最多不超过100%,复查加收30%,医院超过规定加收费用。
19.超住院时长收取“心电监测”项目费用
20.单日收取“经肠镜特殊治疗”费用次数大于1次
21.多计超声波治疗费用
22.使用非高频喷射通气呼吸机未按照物价政策减收2元
23.开展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PTCA)项目扩张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24.开展经皮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STENT)。项目扩张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25.开展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激光成形术(ELCA)项目扩张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26.开展高速冠状动脉内膜旋磨术项目旋磨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27.开展定向冠脉内膜旋切术项目旋切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28.开展经皮冠状动脉内溶栓术项目治疗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29.开展经皮激光心肌血管重建术(PMR)项目治疗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30.开展冠状动脉内超声溶栓术项目治疗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31.开展冠脉内局部放射治疗术项目治疗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32.开展冠脉内局部药物释放治疗术项目治疗多支血管超物价规定20%标准加收费用。
33.使用相关手术设备开展手术,未按照手术使用设备加收计价单位收费。
34.按次收费的血液透析、血液灌流、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透监测,按治疗时长进行收费。
35.超住院时常收取“心电监测”项目费用。
1.开展言语能力评定并由医保支付,超过限制报销条件。
2.开展言语能力评定并由医保支付,超过医保支付限定数量2次。
3.开展吞咽功能障碍评定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支付限定数量3次。
4.开展手功能评定并由医保支付,超过限制报销条件。
5.开展手功能评定并由医保支付,支付总时间超过90天。
6.开展手功能评定并由医保支付,评定间隔时间短于14天。
7.开展脑瘫肢体综合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限定支付对象。
8.开展脑瘫肢体综合训练并由医保支付,不同年龄儿童每年支付时间超医保限制。
9.开展脑瘫肢体综合训练并由医保支付,每日医保支付超2次。
10.开展脑瘫肢体综合训练与运动疗法同时使用,并均由医保支付。
11.开展截瘫肢体综合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的天数。
12.开展截瘫肢体综合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的频次。
13.开展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与运动疗法同时由医保支付。
14.开展运动疗法收费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支付条件。
15.开展运动疗法收费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天数。
16.开展运动疗法收费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频次。
17.开展运动疗法与偏瘫、脑瘫或截瘫肢体综合训练同时使用,并均由医保支付。
18.开展关节松动训练(大关节)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支付适用条件。
19.开展关节松动训练(大关节)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天数。
20.开展电动起立床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支付条件。
21.开展电动起立床训练并由医保支付,不符合医保支付的条件。
22.开展电动起立床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天数。
23.开展作业疗法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支付适用症。
24.开展作业疗法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天数。
25.开展作业疗法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天数及频次。
26.开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天数。
27.开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频次。
28.开展吞咽功能障碍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支付适用症。
29.开展吞咽功能障碍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限定医院范围。
30.开展吞咽功能障碍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天数。
31.开展吞咽功能障碍训练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频次。
32.开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违规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支付适用症。
33.开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违规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天数。
34.开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违规并由医保支付,超出医保限定支付频次。
1.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使用“注射用右雷佐生”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2023年药品目录:限在使用多柔比星后并有心脏损害临床证据;2024年药品目录:限在使用多柔比星后并有心脏损害临床证据)。
2.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使用“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2023年药品目录: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2024年药品目录无限制条件)。
3.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2023年药品目录: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2024年药品目录无限制条件)。
4.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2023年药品目录:限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新生儿败血症;重型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川崎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急性格林巴利综合征;2024年药品目录:限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新生儿败血症;重型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川崎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急性格林巴利综合征)。
5.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培美曲塞”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2023年药品目录:限氟尿嘧啶类药物不耐受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2024年药品目录无限制条件)。
各地因政策差异,本图文仅供大家参考,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来源 | 越强文化
编辑 | 张钟文 吴晗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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