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用的账务处理
职工社保费用,分为企业缴纳部分与个人缴纳部分。无论职工缴纳部分,还是个人缴纳部分,都属于”职工应付薪酬“核算科目。企业所承担的职工社保,在“职工应付薪酬”下“社保费”明细科目单独核算;个人承担社保费用,并入职工工资,不单独核算。具体分录如下: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上缴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收款—职工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职工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社保费的计算公式
社保的缴纳数额,是由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保缴纳比例相乘得来。公式如下:
个人社保缴费金额=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公司社保缴费金额=公司社保缴费基数*公司社保缴费比例
社保缴纳基数的确认:社保的缴费基数按规定,应当是工资额。但实务中,社保缴费基数是人社部根据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纳基数。一般为去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企业自行确认职工的社保缴纳基数,一般私有企业按最低缴纳标准缴纳,即平均工资的60%。
社保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10%,单位10%。
职工社保费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单位购社会保障类险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试用期也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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