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区社保中心或各街镇社保所办理:


  工人变干部: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同一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等;机关事业单位可提供干部履历表等材料)


  其中外埠女职工身份由工人变更为干部为上报市中心业务,需额外提交近两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养老保险“临时账户”人员提供《在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有关事项告知书》。提交后由区社保中心提交的市中心进行审批。


  干部变工人:


  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劳动合同》(非管理岗)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