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落实《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0〕23号)文件要求,提升办税(费)服务质量,我局定于2020年6月22日对社保费征收系统进行优化维护。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0年6月22日18时至30日24时暂停办理社保费征收(局端、电子税务局网报端)、工会经费征收、残保金征收业务。


  二、2020年6月24日18时至26日24时暂停办理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影响二手房交易缴纳契税)业务。


  请合理安排申报缴税(费)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