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征地农民“最新”养老保障方案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成办函〔2019〕69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保障办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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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年龄段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有以下几种选择:
1.符合一次性的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已经领取城职待遇的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
2.征地前曾参加过职保,且征地时自愿申请续缴费。
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劳动年龄段大龄人员(男满46周岁至60周岁、女满36周岁至50周岁)有以下几种选择:
1.符合一次性的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
2.测算逐年缴纳职保至法定退休年龄能缴足15年(异地城职缴费年限+本地城职缴费年限+军龄)参加城职。
3. 测算逐年缴纳职保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缴足15年(异地城职缴费年限+本地城职缴费年限+军龄)参加城居。
(三)劳动年龄段低龄人员(年满16周岁至男46周岁、女36周岁)有以下几种选择:
1.符合一次性的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
2.参加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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