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时间网-i东莞


  为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东莞多镇出台了举报奖励办法


  对提供疫情线索的市民


  经查实后给予奖励


  最高一次性奖励500元


  大 朗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举报对象


  (一)凡近14日内从疫情重点关注地区返(抵)莞人员,未按要求主动到所在社区(村)登记并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二)在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的;(三)企业、酒店、旅馆、出租屋主、二手房东未按规定对以上二类人员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履行监管责任的。


  第二条 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线索先于镇、社区(村)工作人员发现,且经查证属实,按每条线索(同一对象,不论涉及人数)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况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第三条 受理单位及方式


  受理单位:大朗镇卫生健康局


  举报电话:81069386


  第四条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 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对其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浪费公共行政资源,干扰正常工作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由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效,在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中堂


  根据《中堂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用楼长制的工作指引》,为减轻村(社区)的负担,给予村(社区)排查出租屋经费;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实行群防群治,对有效举报的群众予以奖励。


  对于以下两种举报行为,中堂将予以奖励:


  1.对于积极主动做好排查工作,先于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发现须进行医学观察或送发热门诊诊治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按被举报人数计算,每举报1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2.发现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人擅自外出的,可向镇或向所属村(社区)举报,镇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按被举报户数计算,每举报1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


  中堂镇24小时受理举报电话:81335110、88119110。


  石排


  日前,石排出台了《石排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


  举报对象分为三类:


  一是凡2020年1月23日后从湖北返(抵)莞或期间曾有湖北旅行、学习、工作史的人员(未满14日),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其本人及亲属未按要求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二是企业、酒店、旅馆、出租屋主、二手房东未按规定对1月23日后从湖北返(抵)莞的租客、员工(未满14日)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履行监管责任的;


  三是各村(社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有侵占挪用疫情防控物资、从中牟利的,或在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未尽职尽责,有造成疫情重大隐患或重大风险行为的。


  【举报电话】


  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每条线索给予一次性3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况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受理部门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举报人应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769-86651439,86658110,86659110。


  道滘


  日前,道滘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有奖举报通告,提供疫情防控有效线索,将一次性获得300奖励。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经道滘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提供疫情防控有效线索的人员予以奖励。


  如发现有从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抵达道滘镇,但仍未在该镇村登记备案或未如实说明活动轨迹,存在登记错漏等情况的,请立即拨打电话0769-81332170 、13509828965(联系人:梁先生)。经查证属实的,每提供一条有效线索一次性给予300元的奖励;多人提供同一线索的,只奖励首位提供者。